冀商投巨资深陷商都 遭执行局 “保全标的”灭失阵

2020-6-9 12:1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795393| 评论: 0

--关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商都县人民法院处理某

案件滥用职权的调查

本网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发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人民提出的希望。

近日,有河北商人武佃军向媒体举报,商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亚军,副院长孙国平在处理某公司所涉案件过程中,枉法裁判、滥用职权、包庇袒护犯罪企业主,重罪轻判、多罪少判、避重就轻、以罚代刑、沆瀣一气、收受贿赂,知法犯法,公然充当违法企业主的保护伞一事,望请关注。

 

冀商投巨资深陷商都

据了解,武佃军是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人士。在2015年7月2日,武佃军与内蒙古商都县晔兆冶金有限公司负责人邢小明签订租赁厂房协议,注册公司为商都县瑞泰冶金有限公司,之后陆续投入六千余万元维护、生产、经营。

武佃军投资、生产、经营所在的企业

武佃军陈述:在2018年4月份,我公司在检修设备,停产期间,犯罪嫌疑人潘庆水在邢小明的默许下,纠结十余人以租赁生产厂区为由,对我公司门卫和维修人员威胁恐吓,强行霸占生产厂区及办公楼,随后将厂区大门,房屋窗户用螺纹钢全部焊死,禁止我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入内。

潘庆水带人将厂区大门用螺纹钢焊死禁止员工入内

2018年4月24日,犯罪嫌疑人潘庆水带人将我公司厂房和办公室采取强行撬门,砸锁等恶劣手段,将公司财物重要材料全部隐匿,霸占厂区后,将部分生产设备拆卸变卖,生产原料随意使用,造成我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潘庆水带人正在厂区拆卸生产设备

潘庆水带人在厂区内拆卸下的设备

潘庆水带人在厂区内拆卸下的设备


潘庆水准备盗卖在厂区内拆卸下的设备或原料

据武佃军不完全统计,潘庆水带人毁坏的设备及盗用的生产原料明细如,40吨的电极壶、1200吨的炉内铁、30吨的铅粉、40吨的炮泥、12000吨的镍原矿(红土)、3000吨的镍烧结成品矿、300吨的白灰、1000吨的常石、100吨的石英石、300吨的跑铁水渣、1500吨的兰炭、2000吨的焦面、120吨的块煤、8吨的吹氧管等总价值达1810.35万元,其中大部分财物属商都县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时效范围的保全标的物。

 “保全标的”灭失执行局摆推责迷魂阵

武佃军陈述:我公司多次就犯罪嫌疑人潘庆水撕毁封条,擅自盗用变卖保全标的物向商都县人民法院举报,却多次未果。据有关法律规定商都县人民法院应该对案件中保全的标的物负有保全的责任和义务。商都县人民法院不仅没有应尽保全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对举报人的举报和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甚至建议我公司向商都县公安局报案来推卸商都县人民法院的责任。

 

保全人邢宝等六人的保全裁定书

2018年8月23日,兰炭、焦面保全人邢宝及刘晓刚六人再次发现犯罪嫌疑人潘庆水私自动用装载机大量盗用兰炭小料时被邢宝及刘晓刚用手机拍下取证,并于当日向商都县人民法院进行举报。在多个保全人的多次强烈要求下商都县法院执行局才对潘庆水采取拘留措施。

保全人邢宝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潘庆水私自盗用保全标的物,数量巨大,已涉刑事犯罪,然而商都县法院不但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反而只拘留3日便无罪开释。商都县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潘庆水重罪轻判、以罚代刑、包庇纵容,其中缘由,不言而喻。”

据了解2018年9月13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法院在官网上发布一篇《法院保全的物品不是“唐僧肉”》为题的报道,报道显示商都法院执行局查处了一起第三方妨碍执行案件,报道宣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拘留15日,责令悉数退还所用兰炭,冻结20万元的决定,但时至今日仍未退还,冻结案款也不知去向,事实与报道大相径庭。

 

报道中显示铲车正盗用保全的标的物

据保全人邢宝讲述,在2019年4月16日,邢宝等6人在商都法院执行局办理了以物抵债手续。4月22日,犯罪嫌疑人潘庆水在没有通知保全人及监管人到场,明知被保物已被盗用的情况下,却又对保全物兰炭、焦面进行了拉运,于24日将兰炭779.74吨,焦面973.18吨全部拉运完毕(原库存兰炭1500吨,焦面2000吨)。

违反法院工作制度,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办理人情案,关系案,这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的。鉴于此事乃实名举报,本网将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棉棉